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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作者:安环部发布日期:2025-12-02 17:15:31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至16日在甘孜州巴塘县组织开展了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现场勘察、评议,验收组认为,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满足建设类项目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水土保持设施运行良好,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0日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杨红梅028-62356560);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徐聪15926311611)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流域环境保护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日